丙级施工单位申请条件
5.2.3.1 资历和信誉
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a) 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;
b)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面积不少于 50 m 2 ;
c) 信誉良好,无不良记录。
5.2.3.2 技术力量条件
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a) 技术人员不少于 3 名,其中林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 2 名,且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
1 名,林业工程师不少于 1 名;
b) 技术负责人应是林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。
5.2.3.3 技术装备及管理制度
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a) 具有完成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术装备;
b) 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备注:资质认定网上申请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4月30日延长至5月10日